「教育部 110-111 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第 2 場宣講活動實施計畫」,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|
一、 |
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28 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100178615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,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、復振及發展,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 7 條說明,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,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、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。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「心」認同本土語言價值,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,使社會大眾對「國家語言」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,將向教育部所屬人員、學校教育人員及家長宣導。 |
(一) |
研習對象:教育部及教育部屬機關(構)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(處)公務人員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共四類,每類至多 20 人,共計 80 人。 |
1、 |
「公務人員」及「學校行政」類別: 111 年 2 月 7 日(星期一)下午 6 時 20 分至 8 時 30 分,共計 2 時。 |
2、 |
「學校教學」及「家長」類別: 111 年 2 月 8 日(星期二)下午 6 時 20 分至 8 時 30 分,共計 2 時。 |
(三) |
研習地點: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 G101 、 102 教室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)。 |
(五) |
研習時數核發:全程參與研習者(需簽到退),每類宣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 2 小時。 |
(六) |
研習聯絡資訊:曾小姐( 04 ) 2218-3712 ,許小姐( 04 ) 2218-3915 ; E-mail : nativelangauge@mail.ntcu.edu.tw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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